由于檢察院人事調動,各檢察官電話每年都會出現變化,蘇義飛律師將在此網站頁面及時更新合肥廬陽區人民檢察院公開信息。
合肥廬陽區人民檢察院地址:合肥市碭山路699號, 舉報電話0551-12309, 案管中心電話0551-63503399
案管中心副主任0551-63503347
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原合肥市中市區人民檢察院),內設:辦公室、政治處、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偵查監督科、公訴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察技術科、案管中心、職務犯罪預防科、監察室、法警隊等十四個機構。承擔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對廬陽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
主要職責:
(一)依法向廬陽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檢察工作的議案;
(二)受理單位和個人的控告、申訴、舉報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依法對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以及需由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四)對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準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并對偵查活動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五)依法對民事、經濟審判和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六)對區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請抗訴;
(七)對檢察工作中執行法律、政策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制定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
(八)抓好區人民檢察院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同區主管部門管理區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以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九)提請區人大常委會任免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和檢察員;
(十)宣傳法制,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技術信息工作,承辦有關案件的勘驗取證等工作;
(十二)負責區人民檢察院的計劃財務和裝備工作;
(十三)負責其他應當由區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事項。